香港電視網絡主席王維基控告亞視前執行董事盛品儒及亞視誹謗案,在高等法院開審。盛品儒及亞視一方都沒有律師代表,盛品儒在庭上提出庭外和解。法官休庭三十分鐘,讓雙方商討,未有結果,由於亦作為證人的王維基不在香港,法官將案押後至下月六日。
原告在庭上播放兩條影片,內容是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及二十六日,盛品儒接受訪問及開記者會,指稱王維基在離任亞視行政總裁時,提取亞視機密。原告指,盛品儒的言論對王維基形象有負面影響,具誹謗性,政府發牌時亦會考慮有關言論,又要求在亞視網站上刪除相關片段及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