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表示,根據八間資助大專院校的條例,行政長官是院校校監的安排,可以維持政府和院校的連繫,亦可顯示政府當局對高等教育界別的支持,相關條例和規程亦已訂明校監的權力和職務,認為制度一直行之有效。

當局又指,八間資助院校的校董會,都包括由政府或校監委任的成員,政府會恪守用人唯才的原則,考慮院校運作和高等教育發展的需要,委任合適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