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讀通過新修訂的稅務條例草案,優化現行的稅務上訴機制,包括在針對上訴委員會的決定,提出上訴時,簡化程序,以及賦予主持上訴聆訊的人,有權限制相關人士審理上訴過程中進一步提交文件。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陳家強重申,新修訂能避免上訴過程耗時,及成本高昂的情況,而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需要採取措施保障稅務制度有效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