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尖沙咀君怡酒店東主劉希泳,三項欺詐罪,指他涉嫌向一間銀行訛稱,貸款會用於翻新有關酒店,詐騙三筆共二億元的貸款。被告獲准保釋,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五十九歲的被告案發時透過怡盛企業有限公司持有並營運君怡酒店,他涉嫌於二零一零年二月二日至四月十四日,先後三次向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訛稱三筆共二億元的款項,將會只用作翻新酒店,而且有關款項已支付予一間建築設計公司,誘使銀行向他的公司戶口發放款項。廉署接獲投訴,調查後揭發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