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任的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聆訊,繼續由房屋署副署長馮宜萱作供。委員會代表大律師石永泰引述水務署專責小組報告指,有獲水務署批准的水龍頭,仍驗出含鉛量超標。馮宜萱指,可能是承建商更換另一種水龍頭未有向水務署申報,亦有可能是生產過程出問題。她又說,房署批准配件時,並無進行化學分析,只要水務署批准,房署就會批。

石永泰又引述涉事持牌水喉匠林德深曾表示,向一名駐地盤屋宇裝備工程師表示,需要向水務署申請更改配件,但工程師指不用申報,由房署與水務署人員溝通即可。馮宜萱對有關說法表示匪夷所思,指房署人員未必會叫林德深不進行某些工作。代表房委會的律師殷志明補充指,有關工程師應是總承建商聘請,並非房署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