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今早聆訊港大校委會,禁止商業電台發布或披露校委會錄音、議程及任何相關文件的禁制令。雙方取得同意,法庭撤消針對商台禁制令,明天將開庭審理針對其他相關人士的禁制令內容。記者協會發表聲明,指就港大申請禁制令一事,申請成為申辯人,會在法院就禁制令提出抗辯。
記協表示,早前聯同另外六個傳媒工作者團體發起聯署,要求港大撤回禁制令,獲得九百多名新聞工作者及新聞系師生響應。記協批評港大作為公帑資助的公共團體,以禁制令規避問責,剝奪市民知情權。港大亦發表聲明,重申有關行動在於維護校委會的保密原則,不是要挑戰傳媒。港大尊重、珍惜並致力推動言論,表達意見和思想的自由,而維護保密原則,也正是為了保障參與校委會會議者能暢所欲言的自由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