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明日審理香港大學校委會會議被錄音,在公眾領域,例如在電子媒體、報章刊物或互聯網上已經公開的內容,可否繼續發放,此外,亦會審理是否禁止相關人士,公開任何將來會議的內容,據了解目前至少有三人希望出庭提出反對。商業電台今日與港大達成和解,並獲高等法院解除禁制令,商台同意不再公開有關港大校委李國章及紀文鳳的錄音,商台發表聲明,指是本著公眾利益發放有關資訊,決定在不承認任何法律責任之下,不會就今次事件繼續糾纏。

記者協會表示,已就港大申請禁制令,申請成為申辯人,在法院提出抗辯。記協認為,港大以禁制令規避問責,剝奪市民知情權,將變相鼓勵其他應受社會監察的公共團體仿傚,以司法程序,打壓新聞自由,開啟極惡劣的先例。港大發表聲明,重申有關行動在於維護校委會的保密原則,不是要挑戰傳媒,強調校方尊重、珍惜並致力推動言論,表達意見和思想的自由,而維護保密原則,正是為了保障參與校委會會議者能暢所欲言的自由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