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早上處理港大申請禁制令,禁止校委會會議錄音,在其他媒體繼續發放。法官決定押後至本月廿四號再聆訊,期間臨時禁制令繼續生效,又指未有時間細閱申請介入聆訊的五個機構及個別人士提交的資料,若撤銷臨時禁制令會損害港大利益。港大代表律師在庭上表示,申請禁制令是為了保障校委會的保密原則,並非想挑戰傳媒和相關人士,校方亦有意修改禁制令部分字眼。近日收到很多來自不同團體人士針對禁制令提出的意見,希望法庭給予時間他們處理不同意見。
多個機構及個人申請介入訴訟,反對禁制令內容。代表記協的大律師譚俊傑指,新聞報道有時效性,禁制令時效越長,對港大一方越有利,商業電台已經同意不再播放校委會議錄音,認為港大一方無急切性維持禁制令。有份申請介入訴訟的港大學生會刊物《學苑》總編輯劉以正表示,禁制令影響《學苑》報道,故提出反對,保障學生知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