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申請禁制令,禁止校委會會議錄音,在其他媒體繼續發放,高等法院押後至本月廿四號再聆訊,期間臨時禁制令繼續生效。法官指,未有時間細閱申請介入聆訊的五個機構及個別人士提交的資料,若撤銷臨時禁制令會損害港大利益。法庭下午,會繼續聆訊是否要修改禁制令所用字眼。

港大代表律師今早在庭上指,申請禁制令是為了保障校委會的保密原則,並非想挑戰傳媒和相關人士,校方亦有意修改禁制令部分字眼,希望法庭給予時間處理。多個機構及個人申請介入訴訟,反對禁制令內容。代表記協的律師指,新聞報道有時效性,禁制令時效越長,對港大一方越有利,商業電台已經同意不再播放校委會議錄音,認為港大一方無急切性維持禁制令。港大學生會刊物《學苑》總編輯劉以正表示,禁制令影響《學苑》報道,故提出反對,保障學生知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