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就去年十一月,佔領旺角清場中涉嫌違反禁制令的刑事藐視法庭案件,進行指示聆訊,案中二十名被告,包括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及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等。法官將有律師代表的十九人案件押後至明年二月二十五日,唯一沒有律師代表的學聯前常委司徒子朗,暫定押後至二月二十五日之後。

代表部份被告的大律師麥高義呈交的陳詞,要求撤銷案件 。其餘被告要求押後案件,以考慮是否引用麥高義的陳詞。麥高義在庭外表示,律政司在四月獲得許可後, 未有在十四日限期内,將預約時間通知書送達被告,律政司在七月申請對傳票作出修改,取得許可繼續程序。麥高義指律政司未有向法官表明傳票已過期,而修訂只是將案情兩個段落調換位置,質疑是否可算新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