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港無證居留九年的十二歲男童肖友懷,他的外婆周紹璇,協助或教唆違反逗留條件,下午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四個月,緩刑三年。主任裁判官馬漢璋對於案件得到義務律師團的幫助感到欣慰,足見人間有情。他認為被告的供詞可信,得知懷仔被遺棄後,到鄉間照顧懷仔,由於她知道有無證少女墮樓擔心外孫安全而去自首。馬漢璋又指,今次案件涉及「情」與「法」,輕判是考慮案件特殊,重犯機會微,但指案情嚴重,不希望成為日後同類案件的判刑指標。辯方亦呈上多封求情信,包括懷仔的求情信,希望法庭原諒外婆,願意代婆婆坐監。周紹璇離開法院時,被問到會否申請懷仔來港,她表示不知有何打算。

六十六歲的周紹璇,被控在零六年至一五年,協助或教唆肖友懷留在香港,她早前認罪。周紹璇和肖友懷,今年五月在工聯會安排下召開記者會公開事件,並到入境處自首,要求酌情處理。懷仔六月接受自願遣返,返回內地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