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工務小組委員會審議,活化前粉嶺裁判法院為香港青年協會領袖發展中心的撥款申請,涉及一億一千一百六十萬款項。有議員關注中心的開放時間,香港青年協會督導主任王茂松指,聽到很多對開放時間的意見,會充分考慮,希望服務不同地區的青年。

亦有議員關注政府接受團體申請參與活化項目的程序。發展局文物保育專員任浩晨指,二零零八年活化計劃推出以來,已有兩期共九個項目推出。當局一直公開接受申請,評審有既定程序。獲選的非牟利機構,需要以社企形式營運,財政自負營虧,不過為協助機構初期的支出,政府會向他們提出一次過撥款,上限五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