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於本月二十五日,向立法會提交"2015強積金(修訂)條例草案",期望在明年底前,引入包括"核心基金"的強積金"預設投資策略",管理費不得超過基金淨值的0.75%。政府建議,將未作出任何投資選擇的強積金累算權益,轉到"預設投資策略",50歲或以下人士的累算權益,會轉到"核心累積基金",當中約六成投資於風險較高的項目,如環球股票,餘下四成則投資於環球債券等風險較低項目。當成員年滿五十歲,資金會逐步轉移到"65歲後基金",風險高和低的投資,比例為二比八,到六十五歲資金會全部轉移至這款基金。

在過渡期,基金受託人要向沒有投資選擇的計劃成員,發書面通知,給予42日期限作其他投資指示,否則便會在回覆限期後兩星期內轉移投資到"預設投資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