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屋邨食水含鉛超標事件的四間承建商,將合資二千萬元,資助受影響居民交水費。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碧雲說,房署及承建商在事件上都失職,認為有關安排是「應有之義」。她認為,承建商不能單靠出錢補償,就免除責任,認為補償安排不能彌補受影響居民所受的困擾及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