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辯論將《防止賄賂條例》的適用範圍,擴大至行政長官的無約束力議案。工黨李卓人批評,政府拖延修例,又指行政長官梁振英,上任後收取UGL款項,如果發生在內地,已經要受「雙規」,但在香港的一國兩制下,由於法例有漏洞,無法規管。

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指,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李國能領導的獨立委員會,建議由地位崇高的委員會,審批行政長官收取利益的建議不可行,因為行政長官的工作涉及不少機密,做法猶如要行政長官全面公開工作,並不恰當,亦有保密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