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綫電視前業務總經理陳志雲涉貪案,律政司被裁定上訴得直後,早上在高等法院提訊。
陳志雲被指零九年任無綫電視業務總經理時,出席演出奧海城除夕倒數活動的「志雲飯局」環節,在未經無綫同意之下,透過經理人叢培崑名下公司收取報酬。陳志雲和叢培崑經區域法院審訊,獲判無罪,律政司兩度提出上訴,到上月底上訴庭裁決律政司上訴得直,案件發還區域法院,下令原審法官潘兆童,要判兩人罪名成立和作出判刑。而由於潘兆童已轉到高等法院辦工,所以案件在高院提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