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研訊下午繼續,委員會代表律師石永泰在庭上指出,由兩位專家的抽驗水辦的建議報告,指出在沖淨喉管後,才抽樣辦,只可測食水源頭供應有沒含鉛,不代表內部供水有沒有受物料影響,建議抽第一輪水辦及隔一段時間再抽水辦,希望委員會考慮接納兩位專家報告,或者另聘專家研究。
大律師石永泰,在庭上展示負責榮昌邨水喉工程分判商金日工程及負責啟晴邨的水喉匠何標記,購買焊料的送貨單,質疑當局沒有核對送貨單,令無申報的物料送入地盤。負責啟晴邨及榮昌邨工程的房署總建築師嚴汝洲,承認制度上不足。而代表房委會的資深大律師何沛謙就問,送貨單會否送到房署,嚴汝洲說不會,但不知道水喉匠及分判商有沒有將送貨單交給承建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