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轄下的通訊及科技科,今日起改稱為通訊及創意產業科,以反映職責改變。創新科技署及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的職責,就轉至新成立的創新及科技局。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說,通訊及創意產業科,將繼續策導有關廣播、電訊、創意產業發展,以及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範疇的政策事宜。至於局內的工商及旅遊科,不受重組影響,繼續掌管本港對外以及與內地的商貿關係、支援工業、保護知識產權、促進投資、旅遊、保障消費者權益、競爭政策及利便商貿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