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區醫院發生醫療事故,一名八十四歲患有末期黑色素瘤的女病人,被一名護士學生,錯誤注入較醫生處方份量超出二十七倍的嗎啡後離世,院方向家屬致以深切慰問,成立調查委員會徹查,將向醫管局提交報告,個案將轉交死因裁判官跟進。

死者星期三因腹痛到大埔那打素醫院急症室求診,同日轉送北區醫院留醫。病人腸臟有穿破及滲漏,病情危殆,醫生處方每小時3.3毫升,相等於一毫克嗎啡的輸注液,為病人止痛,但一名護士學錯誤調高嗎啡輸注液劑量調較儀器,病人被輸注約28毫克嗎啡,約五小時後離世。立法會衛生服務界議員李國麟指,學護必須在合資格護士督導下,才可進行施藥,並要進行指定步驟,確定病人、用藥方法、份量等才可施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