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公布,政府將就子女管養及探視安排的法律改革,進行四個月的公眾諮詢。政府建議,將目前離異父母,對子女的監護權利,改為父母責任模式,將父母的管養令及探視令,改為子女安排令,去除爭奪子女撫養權的勝負意味。方案又建議,日後同住父或母,在子女重大決定要事先通知另一方,而子女的意願亦可向法院表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