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審議在司法機構,開設監督法例修訂工作的職位,為期三年;司法機構表示,預期未來數年立法工作將會大增,包括要實施資訊科技策略計劃,以及要進行家事訴訟程序規則的檢討,因此有需要開設職位統籌工作。
社民連和人民力量議員多次提問,其中社民連梁國雄質疑創新及科技局的作用,指即使未有創科局,司法機構亦會按慣例諮詢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工作。對於人民力量陳志全關注家事訴訟程序規則要何時完成檢討,認為應增加人手縮短時間,司法機構代表就指,以英國的經驗,檢討需時八年,初步估計香港亦要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