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用問卷調查超過五百名高中學生,發現接近一半受訪學生,雖然意識到下載手機程式時,被要求讀取手機資料,可能會侵犯個人資料私隱,但他們仍然會下載程式。

私隱專員黃繼兒表示,雖然青少年有保護個人資料的意識,但由於一定要接受應用程式的要求,才可使用程式,所以未有多加注意。他呼籲使用者,考慮清楚是否有需要才下載程式;如果無需要再使用,應刪除有關程式。他又指,正跟手機應用程式開發商和有關商會溝通,加強收集個人資料提示,更容易令人明白。律師會建議,學生閱讀清楚應用程式使用個人資料原則,並留意調較手機應用程式的私隱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