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個條例草案委員會,就玻璃樽徵費計劃聽取團體意見。出席的環保團體都表示支持,綠領行動總幹事何漢威建議,政府盡快將飲品以外的玻璃樽都納入徵費,並鼓勵零售商推行按樽制度,以回收玻璃樽循環再用。但業界指,假設一公升容器收取一元,保守估計每年徵費總額約三億元,建議在起步階段,一個750毫升的玻璃樽,不應收取多於五角的徵費。亦有飲食業界指,玻璃樽回收困難,亦容易發出噪音,批評政府未做好回收系統,單靠徵費環保成效不高,又要求政府減收差餉中垃圾費。

環保署表示,分階段落實徵費計劃是審慎的做法,落實後會按經驗和檢討結果,再考慮擴大到其他容器,又指徵費目的是收回成本,因此只向生產商徵收,實際收費水平亦需待招標完成後才能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