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消息人士表示,公司的獨立董事委員會將於明年一月,向獨立股東發通告,解釋財務安排;預料特別股東大會明年二月一日左右舉行,相信會早過立法會財委會批出撥款。消息人士又表示,根據委託協議,現時沒有任何法律依據要港鐵支付超支的費用,但因應工程進度,以及考慮到公眾質疑工程費用會否變成無底深潭,決定同意政府為工程費用封頂。消息人士表示,高鐵工程若果爛尾,後果嚴重,對港鐵和本港的長遠交通可達性都有影響。

消息人士指,若工程完成後,獨立的仲裁員裁定港鐵作為項目管理人的責任,大於委託協議規定的管理費上限,港鐵將會召開另一次特別股東大會,由獨立股東決定港鐵會否承擔額外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