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最新一期報告,揭發十二宗違規或異常個案,其中一宗個案,是申請截取監察兩項由一名目標人物使用的設施,但截取後才發現,兩項截聽的設施未必由同一個人使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上,民主黨涂謹申指,有關部門只對涉事人員口頭警告是過於寬鬆,要求保安局交代如何跟進,否則難以避免再有類似事件發生。會計界梁繼昌關注,過去三年每年有一千多宗獲法官授權截取通訊的個案,但被捕人數維持在二百多,質疑提出截取通訊申請時未有考慮是否會有實質成果。
保安局長黎棟國認同個案嚴重,支持專員嚴肅處理。他又指,執法部門會盡力調查每宗個案,但不能「寫包單」有成果,截查數目與最終成果沒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