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一間特殊學校女教師,涉嫌向七名一年級智障學生,噴灑疑似消毒火酒,控辯雙方向法庭提交結案陳詞。雙方同意控罪元素,不一定有傷勢,但需要證明具可能或極可能會導致傷害。裁判官表示,由於控方證人並非案件目擊者,只是透過錄影光碟去確認地點及人物等,法庭考慮裁決時會作為參考。

被告梁佩琪,涉嫌在前年九月,至去年七月間,多次向校內七名六至七歲的智障學生臉部,噴灑疑似火酒,被控十五項故意襲擊導致兒童受傷罪,她早前否認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