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下星期三將審議版權修訂條例草案,議員黃毓民提出九百零三項修訂,正等待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審批。黃毓民表示,修訂當中,包括根據政府指引的標準,修改草案的寫法,例如刪減標點符號,以及將文字轉為斜體等;他的修訂亦包括修改草案的標題,黃毓民表示,目的在於令標題更好概括條文的內容,強調修訂並非瑣碎無聊。黃毓民又預料,草案未必可即日表決,但好大機會獲得通過,又指自己不會就九百零三項修訂,尋求獨立發言,認為不存在拉布的問題。
政府在二零一二年曾經將草案提交立法會,但最終未能在當屆立法會完結前審議,當局經諮詢後,去年再提出草案,豁免戲仿、評論時事等刑事和民事責任,但網民和民主派議員仍認為草案對表達自由保障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