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審議修訂建築物規例,將男女廁的比例由現時1:1,提高至1:1.5,民主黨劉慧卿批評,有關條例實施五十六年,現時才第一次修訂是太遲。民建聯蔣麗芸認為,應進一步規限廁所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