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視執行董事葉家寶被指縱容或疏忽,導致亞視拖欠員工薪金的案件,在區域法院被判合共罰款十五萬元。裁判官指,拖欠薪金是嚴重罪行,但考慮葉家寶是受薪董事,他沒有自保離開亞視,反而奔波籌集資金維持亞視運作,避免七百多名員工因倒閉而失業,對社會帶來衝擊,而且欠薪時間不長,考慮到這些特殊情況而作出輕判;葉家寶表示,自己作為受薪僱員要負上刑責,感到不解。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指,《僱傭條例》將僱主拖欠人工,定為刑事罪行,但很多「僱主」並非個人,而是法團或法人組織,因此法例規定公司的負責人,要為欠薪負上刑責,確保公司準時發薪予員工。工黨議員李卓人批評,亞視重複違反僱傭條例,案情嚴重,沒有判監是踐踏勞工法例,要求律政司上訴。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表示,葉家寶只是亞視員工,手上無公司股分,法庭判決有一定阻嚇性,可以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