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名沙田原居民欺騙地政總署,收取發展商合共二百三十萬元報酬賣丁權的案件,十一人及發展商串謀詐騙罪成,下午在區域法院判刑。

代表十一名原居民被告的大律師黃志偉,花約一小時,在庭上臨時提交約五十封,來自立法會議員,村長,村民和親友的求情信,並逐一讀出,指被告後悔,及在無知之下犯法。法官沈小民一度不滿律師做法,指臨場呈交求情信「對他不是好公平」,又質疑律師有無準備。辯方律師黃志偉解釋,是昨晚到今早才先後收到相關求情信。法官聽取求情信內容後表示需時閱讀,短暫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