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名沙田原居民欺騙地政總署,收取發展商合共二百三十萬元報酬賣丁權的案件,串謀詐騙罪成,區域法院判處首被告八十二歲的康沛發展有限公司董事李欽培,監禁三年;十一名原居民則入獄兩年半至兩年十個月。法官沈小民判刑時指,時任發展局長林鄭月娥,同意原居民申請興建丁屋牌照時,不用再作無意出售的聲明,不能被理解為政府容許「套丁」,而是要行一套信任制度,但村代表在被告的求情信中講及套丁行為普遍,似乎反映信任制度行不通。法官批評被告無意按政府規定行使權力,認為歪風不能助長,判刑要有阻嚇作用。

控罪指,李欽培將名下地皮分割,再以虛假文件聲稱已經向涉案原居民出售土地,令他們可以向地政總署訛稱「有權有地」,申請丁屋牌照,但實際由發展商操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