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工程署星期五將就新版本的建築物能源效益守則刊憲,明年九月實施。新守則規定新建築物和面積五百平方米或以上的主要裝修工程,在空調、電力、照明、升降機和自動梯裝置,提升效能規定和增加節能要求,預料由2012年守則實施開始至2025年,可以節省五十億度電,相當於一百萬個家庭一年的用電量。另外,新的能源標籤評級標準上月廿五日實施,估計全港每年可節省三億度電。
機電署長陳帆表示,新守則下的裝置,佔建築成本只是百分之一至二,但已可提高能源效益,而節省了的電費亦可抵銷額外成本。雖然現存樓宇不受新守則規範,但仍鼓勵業主更新裝置時,使用最新標準的裝置。政府會根據科技及市場發展情況,每三年一次檢討守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