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署署長梁家麗解釋版權條例修訂草案,重申泛民議員提出的修訂,包括引入公平使用條款等,在未經研究諮詢,而且外國經驗不足下,不宜納入今次修訂。不過政府承諾,在條例獲通過後,會繼續檢視相關法例。她又回應公眾關注,指一般改圖改歌,翻唱,串流打機及截圖等行為,在合符六大豁免條件下,都不會負上刑責。

梁家麗強調,今次修例不涉及不誠實使用電腦罪,日後版權相關檢控,只會引用版權條例。不過她不猜測,當年「古惑天皇」侵權案,為何被告同時被控不誠實使用電腦罪。至於機頂盒使用問題,則不屬今次修例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