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後日恢復二讀審議《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表示,政府已在修訂草案中增加六項豁免,相信已取得最好平衡,希望草案獲通過,指修訂並非將侵權行為由民事變成刑事,強調大量侵權行為是刑事罪行,而草案的豁免可擴闊創作空間,議員拉布並無好處。蘇錦樑晚上出席鄉議局活動後表示,很多網民對條例草案有很多意見,但他們對很多內容的不清晰,在現場放下多份題為《事實與真相》的參考資料。
《事實與真相》中列明,截圖和改歌改圖都「不會中招」,沒有刑事和民事責任。至於串流打機、翻唱歌曲和創作同人誌,就沒有列明「不會中招」,但指六項新增豁免都可適用,在安全港的制度下不會被輕易下架,澄清後的刑事門檻清晰,不必擔心刑責。知識產權署署長梁家麗重申,泛民議員提出的修訂,包括引入公平使用條款等,在未經研究諮詢,而且外國經驗不足下,不宜納入今次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