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唱片業協會香港會總裁馮添枝在本台節目表示,2014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下,不會出現警方或海關繞過版權持有人檢控二次創作者的情況,因為執法部門仍需向版權方查證有無授權。相反創作人如果被要求將作品下架時,在新例下反而有權先提出申述,獲得更大保障。香港動漫聯會理事鄧永雄亦強調,版權方只會在出現經濟損失時才會依例採取行動,一般模彷原作的同人誌創作等粉絲活動,都會被默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