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會推行為期兩年的美食車先導計劃,測試市場反應及汲取經驗。商務及經濟發展局長蘇錦樑指,已物色六個主要的旅遊景點營運美食車,包括金紫荊廣場、尖沙咀梳士巴利公園、尖沙咀藝術廣場、中環新海濱、海洋公園及迪士尼樂園園外位置,暫定每個地點有兩輛,而且可以輪流在各地點營運。
他又指,美食車可以明火煮食,但要符合消防及食物安全及衛生規格。政府景點代表和食評家會組成的評審委員會,分兩個階段選出營運者。他表示,估計開辦美食車,需要約六十萬元,有興趣人士要提交業務及財務方面的計劃,菜式及烹煮的程序,通過第一階段評審的參加者,可到第二階段的烹飪挑戰賽。入選的營運者要分別向食環署及運輸署提交詳細資料,申請食物及車輛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