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維修糾紛的沙田翠湖花園,四名業主向土地審裁處,申請頒令召開業主立案法團大會,決定是否重選法團。土地審裁處頒令,法團要在本月三十一日或之前,發出通告通知業主,在下月三十一日或之前召開大會。
入稟的業主在今年七月底前,已按法例要求,收集超過百分之五業主聯署,交給法團主席黎國樑,要求召開業主大會,以解散法團及重選管理委員會,但主席早前拒絕召開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