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署在報章刊登廣告,就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澄清網民團體的疑慮。知識產權署說,條例通過後,不會收窄表達和創作自由、不會影響現時的版權豁免、亦不會限制互聯網及社交平台常見的行為,在facebook轉發連結、截圖及改歌改圖,不會「中招」,無刑事及民事責任;至於串流打機、翻唱及創作同人誌,現有「批評和評論作品」的豁免,可以繼續適用,在「安全港」制度下,不會輕易被下架,而且在修例下,刑事門檻清晰,不必擔心刑責。
知識產權署強調,目前的立法建議,是政府顧及不同持份者的權益,並從香港整體最佳利益出發,是最好、最平衡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