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事務委員會主席胡紅玉在電視節目說,競爭條例下星期一全面生效後,競委會的主要角色,是推動市場競爭,令消費者有更多選擇。她說,條例有三個目的,包括打擊圍標等合謀定價、大企業以本傷人,以及企業進行削弱競爭的合併。胡紅玉說,競爭法的實行,依靠市民作線人舉報,她鼓勵消費者和商家,提供消息和證據,協助競委會調查。

在競爭法下,普通消費者不能直接用競爭法,控告涉嫌違法的公司,需要透過競委會調查後,作後續訴訟,胡紅玉承認,過程複雜,期望將來可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