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署長梁家麗說,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有多項豁免,做法公平及清晰。她澄清,市民將自己唱的歌放上網、婚宴播歌,都不用坐監,毋須負刑責,即使侵權亦只是民事責任。她解釋,網上改圖改歌,把自己唱的歌放上網,不會取代原作品,因此亦毋須負刑責。
梁家麗在一個電視節目說,今次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主要是在數碼環境中,更完善版權制度,提出的豁免令合理使用版權作品的範圍更清晰。她又說,修訂條例通過後,會涵蓋日後更新的傳播技術,令不同傳播方式都受版權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