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明日恢復二讀審議版權修訂條例草案,知識產權署長梁家麗在本台節目說,條例草案令版權法例更清晰,而六項豁免包括戲仿、諷刺、滑稽、引用及報道時事等,令使用者及版權保護者清楚知道,版權保護及合理使用範圍。她又說,草案希望把刑事門檻清晰化,說明有經濟損失、取代原作品,針對大規模商業侵權行為才要負刑責,日常改圖改歌、諷刺、戲仿等毋須負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