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將前警司朱經緯在旺角佔領期間,涉嫌毆打途人的個案,指控修訂為「證明屬實」,投訴警察課正就是否作出刑事檢控,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監警會秘書長朱敏健對投訴警察課及監警會達成一致結論表示高興。朱敏健又說,會否作刑事檢控,並非由監警會處理,只是指出,刑事和民事案件的舉證標準及手續不同,他拒絕評論朱經緯會被刑事檢控機會有幾大。

朱敏健又指,投訴警察課與監警會的爭論點,並非南轅北轍,雙方都是務實,只是考慮到案件是否達到能完全證實的階段,而投訴警察課認為,可以有其他方式的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