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將前警司朱經緯在旺角佔領期間,涉嫌毆打途人的個案,指控修訂為「證明屬實」,投訴警察課正就是否作出刑事檢控,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監警會主席郭琳廣指,個案涉及複雜的法律問題,所以警方投訴警察課要花較長時間,徵詢律政司的法律意見,認為處理個案所花的時間合理。

郭琳廣表示,投訴警察課指會將個案寫在行為紀錄簿上,認為是機制中最嚴重的處分,又指警方會否採取其他處分,不是監警會的職責範圍,應由警方內部再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