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完成調查報告,以三對四,指工黨李卓人和社民連梁國雄,收取壹傳媒前主席黎智英捐款而沒有申報的投訴是不成立。屬泛民的委員會成員劉慧卿、范國威和郭榮鏗認為投訴不成立,建制派林健鋒、易志明和陳婉嫻,對兩人解釋存疑,認為投訴成立;由於三比三,主席葉國謙根據《議事規則》,投下決定性的反對票,令投訴不成立。

報告指出,李卓人先後收取黎智英一百五十萬元捐款,將款項存入個人戶口,李卓人解釋兩筆錢是代工黨收取,其中李卓人將其中一筆捐款,保管在個人銀行戶口長達八個月,他對引起公眾疑慮深感抱歉。委員會內的建制派議員認為,李卓人的解釋難以令人信服,亦無資料顯示李卓人有將捐款的利息轉給工黨。至於梁國雄收取捐款事件,建制派委員認為梁國雄和他的證人證供存疑,而梁國雄在研訊中亦承認,他可能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