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討論改善選民登記制度。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譚志源說,目前未見具體個案,顯示有種票情況,但社會關注投訴機制有否被濫用,因此當局才提出改善措施。民主黨劉慧卿指,在建議措施下,舉報人要負上舉證責任,操作上有困難,質疑制度是否妨礙市民作出投訴,民建聯李慧琼就指,有人在未審先判,營造某個陣營在選舉前種票的感覺,做法令人不齒,又對新登記選民要提交住址證明的措施有保留。
譚志源就指,未來投訴人起碼要講出懷疑原因,例如登記住址和現實地址不符,或者個別住址突然大量增加選民登記,作為舉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