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討論設立店舖阻街的定額罰款制度,當局建議將金額訂在一千五百元。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表示,罰款制度不會取代現時的票控工作,食環署和警方會視乎實際情況,決定採用最適當的執法工具,當局會在下月將建議提交立法會審議,希望今個立法年度獲得通過。

民主黨胡志偉認為應該為阻街訂下清晰準則,例如以佔用兩成行人路路面作為執法準則,但馮程淑儀指執法人員還要視乎人流和店舖擺出貨物數量等因素,以佔用路面百分比作為準則會有困難。民建聯葉國謙關注會否持續向屢勸不改的店舖發告票,食環署表示不排除可能性,又指食環署亦可以考慮逮捕和沒收生財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