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維權律師浦志強,被控煽動民族仇恨和尋釁滋事的案件,早上在北京第二中級法院,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浦志強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提上訴。法院表示,鑑於浦志强如實供述指控的犯罪事實,積極認罪悔罪,對其從輕處罰。
警方今早在法院外加強戒備,警戒線擴大至法院兩旁的街道,任何人都不能進入。有外國傳媒試圖走近,被便衣警員趕走。五十歲的浦志強,去年五月在北京參與民間紀念六四研討活動後,被羈押至今。法庭公開他在微博發表的文章,指他批評中央的新疆政策,及譏諷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