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一間特殊學校的女教師,曾經多次向七名智障學生噴灑消毒火酒的案件;被告梁佩琪下午在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十一項故意襲擊致兒童受傷罪名成立。裁判官劉綺雲表示,所有控方證人的證供可信,包括三名曾與被告共事的學校助理;但就批評被告作供時沒有實話實說,她的自辯牽強而不可信。裁判官斥責被告只是消毒空氣的說法,是想掩飾襲擊行為,實際上是故意用噴酒精的方式懲罰學生,而多名學生的反應亦顯示他們有被噴到,因此裁定罪名成立。
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一月八日宣判,等候被告的背景報告及心理報告,被告期間要還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