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一間特殊學校的女教師,曾經多次向七名智障學生噴灑消毒火酒的案件;被告梁佩琪下午在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十一項故意襲擊致兒童受傷罪名成立,另外四項同類罪名就因為未能肯定犯案意圖而不成立。裁判官劉綺雲批評被告作供時沒有實話實說,她的自辯牽強而不可信,並斥責被告聲稱只是消毒空氣的說法是掩飾襲擊行為,實際上是故意用噴酒精的方式懲罰學生。裁判官將案押後至一月八日宣判,等候被告的背景報告及心理報告,被告期間要還押。

有到庭聽審的受害學生家長說,對裁決感到開心和滿意,認為特殊學校的老師應該很有愛心,但被告完全沒有;法庭今次是還了他們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