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總署明日起推出三項行政措施,要求新領牌及續牌的旅館,要買一千萬元的第三者保險及設立二十四小時有人當值的櫃枱。當局另外提供酌情,容許位於上下三個樓層的不同旅館,可以共用一個櫃枱,但拒絕業界建議,以閉路電視或網絡鏡頭代替櫃枱。有旅館表示,單是櫃枱人手每月的額外開支就超過兩萬元,對中小型旅館的營運構成一定壓力。民政總署說,已經詳細考慮業界意見,故容許旅館續牌時,有一年寬限期落實新措施。
旅遊界立法會議員姚思榮表示,過去曾發生旅館林立的大廈發生大火及強姦案,業界同監管當局都有改善空間,落實新措施長遠有利業界發展。